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,按照校团委关于“3·15”学生权益服务系列活动安排,持续开展“我为同学做实事”主题实践活动,我院团委、学生会积极开展以“维护消费权益,共建文明校园”为主题的“3·15”学生权益服务系列活动。
辨别隐形陷阱,提升维权能力
消费陷阱变化多端、迷惑性强,同学们消费权益受到损害现象时有发生。3月15、16日,我院组织开展学生权益维护专题交流会,号召大家在社交网络平台分享日常生活中了解到的消费陷阱、维权途径。22级电气专业本科生王欣同学说: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是我的武器,我在外地旅游遇到导游强制要求购买纪念品时,是它赋予我捍卫自身权益的勇气。”其分享引起了广泛共鸣,同学们纷纷表示在面对消费不公时要敢于运用法律法规,同违法行为作斗争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开展思想调研,推动教育宣传
3月15日,学院团委组织召开“学生权益座谈会”,党委副书记刘炜与各班级学生代表面对面,现场倾听同学们关于学风建设、文化活动、生活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对于广大学生关心关注的问题,与班级代表现场交流、解答。同时通过设置学生问题反馈意见箱、现场扫码填写调研问卷、走访学生社区等方式,收集同学们在学业发展、身心健康、生活环境、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。这些举措为同学们反映需求提供了一个窗口和平台,更加有利于发挥学院团委、学生会组织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。
参与知识竞答,维护消费权益
学生会权益部在东区三号楼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工作站开展知识竞答活动。采取知识问答和趣味游戏相结合的方式,让同学们了解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和常见的消费陷阱,前来互动学习的同学络绎不绝。大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,还获得了精美的小礼品。
维护女性权益,彰显青春风采
我院依托3月8日“国际劳动妇女节”,举办“维护女性权益,彰显青春风采”关爱女性系列活动。活动当天,学院青年志愿者为女生、女性教师送上手写贺卡和鲜花,送去满满的祝福;组织学院女生写下小愿望、小寄语,帮助他们实现“小目标”,让她们感受到温馨有爱的校园氛围。
“3·15”学生权益服务系列活动的开展,旨在聚焦学生关心关注的热点,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,增强维权消费意识,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。我院将继续依托权益服务活动载体,聚焦青年群体新特点,拓展诉求平台,构筑引领青年权益诉求新模式,做到“及时收集、及时沟通、及时反馈”,切实为广大青年学生协调解决实际问题,做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引导者与守护者。(撰稿:朱毅林;终审:杨雅琼)